2024.01.14

【新华网】安徽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安徽力量。

安徽,大院大所众多,创新家底雄厚。如何让更多科研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如何解决科技成果转不顺、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一直是关键难题。

前不久,省科技厅联合9家省直部门印发了《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遴选了106家单位参与改革试点。此举意味着科研成果转化路上的束缚开始松解,打开加速“纸变钱”的创新局面。

变“先转化后奖励”为“先赋权后转化”

早在2020年,中国科大就成为全国40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之一,创新性提出“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

具体而言,在科技成果转化前,先将职务科技成果的部分所有权赋予科研团队,科研团队与学校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在科研团队利用赋权知识产权成立公司后,可向学校申请获得全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学校不持有转化公司的任何股份,只通过“约定收益”的方式享受转化公司发展带来的未来收益。

这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从传统的“先转化,后奖励”模式,走向了“先赋权,后转化”模式。

2023年,在科大硅谷成立的安徽中科易能科技有限公司,便是赋权改革试点的受益者之一。该公司致力于用电安全前沿技术探索、产品研发,面向用电安全管理的早期风险评估、预测预警等工作,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这种模式对科研人员来说非常利好,审批流程大大加快,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也提升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该公司首席架构师王文家说,这让团队人员干劲满满!

“改革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作价入股方式须按程序进行审批,流程很长,可能需要一年。现在通过‘赋权+转让+约定收益’,大概两个月就可以走完所有流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转化办主任吴长征表示,这种模式从源头上破解科研成果转化难问题,提高成果转化率。

记者了解到,中国科大在改革后2年内通过赋权试点方式转化的成果数量,约为改革前5年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方式转化成果数量总和的3倍多,加速推动了一大批高精尖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2023年3月,中国科大“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入选国家面向13个省市揭榜的10项全面创新改革任务之一。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科大通过作价入股方式新设或增资企业36家,知识产权评估金额约2.16亿元,企业经过融资后,知识产权估值约20.6亿元,公司市值累计约83亿元。

省属高校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来了

2022年,省属高校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来了。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和安徽医科大学5家省属高校,成为安徽省首批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

改革试点后,科技成果“纸变钱”的速度大大加快。

钢渣是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我国每年排放量超过1亿吨,但利用率很低,造成占用土地、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的问题十分突出。长期以来,如何实现钢渣的综合利用一直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中的难点。

“团队自主研发的冶金固废高值化非建材领域应用技术方面3项发明专利,在2022年10月与安徽海百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约进行技术转让,合同额高达1000万元。整个流程走下来,只用了4个月,效率很高。”安徽工业大学教授龙红明从事冶金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研究十余年,科研成果颇丰。

如此快速的成果转化,离不开安徽工业大学探索出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据介绍,该校推行的“专利许可+技术服务”模式,在专利实施许可的基础上,配套开展相关技术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既能买得起技术,又能接得住技术;同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和水平。

“赋权改革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自主权,激发了科研热情。同时科研人员在专利权的使用上也更加灵活。”龙红明告诉记者,在赋权改革前,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容易出现转不顺、转不畅的问题。现在有了利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激励更多科研人员不仅做论文,更注重研究的实际落地。

安徽工业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11月获批赋权改革试点高校以来,学校新签订产学研项目1300余项,合同额4.2亿元,其中500万元以上重大产学研项目20项。

首批赋权改革试点成效明显。截至去年年底,5家试点高校308项知识产权成果申请赋权,已转化123项,其中通过技术许可、转让方式转化知识产权成果105项、转化金额约3400万元,通过作价入股方式转化18项、转化金额约4800万元。

106家单位加入,打开成果转化新局面

2023年12月,随着《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改革试点范围从5家扩展到106家,成果转化打开了新局面。

“《实施方案》基本实现了区域医疗中心和省属高校的全覆盖。”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副处长刘沛沛告诉记者,《实施方案》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列出不予追责的八种情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有利于消除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顾虑,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刘沛沛介绍,《实施方案》中的一大亮点,是改变了传统赋权改革模式。通过采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以技术转让方式让渡学校留存的所有权份额,学校与成果完成人成为一致行动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可自主转化。

为让更多创新主体尽快享受这一政策红利,省科技厅先后召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政策宣讲会、改革工作方案编制培训会,帮助改革试点单位弄明白为什么干、怎么干、干什么等问题,提高改革试点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

今年1月,全省召开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动员会,进一步鼓舞改革试点单位“放开手脚”,推广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改革模式,解放和激发科技生产力。

作为本次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安徽科技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学习借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大力加强试点单位建设,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实效。(记者 鹿嘉惠)


新华网安徽频道-要闻 / 来源:安徽日报 / 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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