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8

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闻中心摄影图片管理及使用的通知
  为规范和完善新闻中心摄影图片资料的管理及使用,进一步保证新闻图片资料库的维护,保障新闻图片作者的权益,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新闻中心采编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新闻采访、公派任务、专题摄影等各类活动中拍摄的图片资料,应妥善整理,并及时存入新闻中心图片库;

 

二、新闻中心人员拍摄的图片资料,版权归中国科大新闻中心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三、广大师生、校友、社会人士拍摄的有关中国科大的图片资料,经摄影者同意,可收入新闻中心图片库;

 

四、新闻中心之外人员拍摄的图片资料,版权归摄影者所有。凡被收录进新闻中心图片库的,均视为新闻中心自动获得使用该图片用于各类科大宣传品的授权。新闻中心不得将其用于商业行为;

 

五、校内各单位制作各类宣传品,经新闻中心主任签批,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可复制、使用新闻中心图片库之图片资料。此类宣传品须注明图片来源,且摄影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稿酬的权利;

 

六、承担宣传品设计的校内外公司、个人,所获得新闻中心图片库图片资料,均只能用于指定的宣传品设计,未经许可不得将上述图片资料用于未获授权的其他各类宣传品中;

 

七、未经新闻中心和摄影者同意,校内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将新闻中心提供的图片资料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否则,新闻中心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闻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